臺北市政府原民會,為了解決原住民生活問題,而發放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來幫助原住民們的生活,讓原住民學生不需要為了家中經濟問題放下學業,也讓原住民學生能安心就學順利完成學業。
申請資格
申請者應於每年4月30日及10月31日前分別申請各學期原住民學生就學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者必須要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台北市連續滿二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而其家庭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及17425*80%=13940,所以家中成員每人每月的消費支出沒有高於13940者均得申請。但此津貼的補助不含大專院校夜間部、研究所及空中大學(專科)學生。而且申請者也必須符合非低收入戶資格、沒有領取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生活津貼補助者。
若是申請二次以上,申請者必須申請原民會製發的原住民社區服務卡,去做服務時數,服務時數達規定時數者,才會發給生活津貼。但第一次申請生活津貼者,就不需要做服務時數。
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每學期補助金額
(一)公私立高中(職)每名新臺幣3,000元。
(二)公私立大專院校每名新臺幣6,000元。
應備資料
- 申請書
- 須加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 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影本
- 薪資或收入相關證明文件
- 原住民學生社區服務卡及有關證明文件 (*若是第一次申請則不需要此項)
申請地點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
參考資料
台北市政府原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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