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骨灰存放龕位

此項補助是為了幫助低收入戶的家庭能夠讓亡者有個安息之地,也可以降低低收入戶家庭的支出。

補助對象

需設籍於高雄縣且為低收入戶家庭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9,829元者。
  2. 動產平均每人未超過75,000元者。
  3. 不動產全戶未超過260萬元者。

申請資格

需設籍於高雄縣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列冊各款低收入戶,而過世者需為火葬才符合申請資格。

服務內容

將亡者的火葬骨灰免費寄存於佛光山寺。

應備文件

  1. 死亡證明正本
  2. 火葬證明書
  3. 亡者除戶謄本正本
  4. 申請書

申請地點 

家屬可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村里辦公室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

高雄縣社會處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