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往往都是非預期的意外懷孕,顧名思義未婚懷孕也就是指,任何在法律上沒有婚姻關係且懷孕的女性稱之為未婚懷孕,若未婚懷孕的女性在懷孕後決定將孩子生下則稱為未婚媽媽。
一、未婚懷孕該怎麼辦
未婚懷孕對一個女性而言,通常都會遇到許多面向的抉擇,對於未成年懷孕的少女,更可說是人生一個重大的影響,就目前而言女性若遇到未婚懷孕的問題時,通常會嘗試下列幾種的方法來解決(邱淑美,2006):
一、結婚
許多人步入禮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女方「懷孕」,所以決定步入禮堂,因為結婚對男女雙方以及家庭而言似乎是一個最符合社會期待的結果,因此有許多人會再未婚懷孕時選擇走入婚姻,雖然結婚看起來是一個符合社會期待的結果,但是結婚過後不代表就不會有任何的問題,所以再結婚之前建議還是需要審慎的思考男女雙方是否真的適合生活一輩子
二、人工流產
施行人工流產可說是可以完全解決懷孕問題的方法,根據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若要施行人工流產的女性應於妊娠第24週以內施行,且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另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也規定,未婚且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在施行人工流產前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施行人工流產術。雖然人工流產的優點是能立即解決懷孕的問題,不過其缺點在於施行人工流產的女性可能需要面對身體及精神上的傷害等問題。
三、出養
出養則是指當未婚懷孕的女性,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撫養孩子又決定將孩子生下時,經由法律程序為孩子尋找合適的收養人,正式辦理收養手續的過程稱為「出養」,其中又可分為機構式出養及私下出養等兩種,機構是出養是指由生父母透過經主管許可之合法機構為兒童尋覓合適的收養父母,並協助完成收養手續。私下出養指的則是親生父母經由親戚、醫生、朋友、律師或其他相關人士介紹,直接與有意收養兒童的人接觸,並自行到法院聲請收養者稱之。不過 不管最後父母採上述哪種方式出養孩子,最終都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法官委由收養人居住地之縣市政府派社工訪視了解出養之意願及收養家庭狀況,製成訪視報告之後,開庭裁定是否可辦理出、收養的手續。因此當孩子的父母考慮出養孩子時,可以先向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查詢合法許可辦理出養之機構,來尋找合適的收養家庭。另外孩子的父母在法院正式裁定前,仍有改變主意的機會,不過一旦經法律裁定,確認監護權的轉移後,就不能再反悔。因此在決定之前,一定要經過多方面的謹慎思考(女權會,2008)。台灣目前有在辦理國內外收出養的機構如下,有需要的民眾可自各網站做進一步的了解:
(一)國內收出養服務單位:
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內政部中區兒童之家、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善牧基金會露晞中心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
(二)國外收出養服務單位:
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宜蘭神愛兒童之家、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露晞中心、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徒救世會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四、獨立扶養
也有許多未婚懷孕的女性,最後決定自行扶養小孩,未婚懷孕的女性若能得到家人的支持,給予適當的幫助,讓其能再家裡待產病照顧其生活,那是最好的一種情況,不過有許多未婚女性,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的到家人的支持或是遭遇不敢告訴家人的情況時,可能會需要可以待產的地方,以及未來在日常生活上的協助。懷孕的女性若是未成年少女,且仍在就學中,那麼根據教育部已頒佈學生懷孕事件的處理要點,要求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協助懷孕學生完成學業,所以學校應彈性配合懷孕學生的需要,幫忙懷孕學生完成學業取得學歷,因此生產完如果想要先返校專心完成學業,或是急迫需要先工作以儲存母子倆的生活、醫療等費用,就可以考慮透過各地方政府社會局的協助,將孩子短暫送到寄養家庭去,透過專業社工協助謀合,使合格的寄養家庭能夠替代單身媽媽在暫時無法照顧孩子的時刻,繼續給予孩子關懷與疼愛。
台灣目前民間社會福利機構有些就提供符合資格的未婚懷孕女性得以申請安置待產的服務,目前提供此項服務的機構例如:天主教善牧基金會-露晞服務中心、勵馨基金會-春菊學舍,春菊馨家園等機構都提供未婚懷孕的女性安置待產的服務,以勵馨基金會未婚懷孕女性的進住資格為:少女年齡在13歲以上,且未婚懷孕滿6個月的女性,缺乏安全合適待產居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且能適應、融入團體生活者,就可以像機構申請安置的服務,有需要的民眾也可至各提供安置待產服務的機構查詢入住的資格為何。
除暫時安置的問題之外,未婚懷孕的女性在生活各方面經常也會有許多的疑問,為此政府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正式成立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此專線除了提供性知識、兩性關係、出養資源、經濟協助、法律諮詢、醫療問題、心理輔導、安置諮詢及性侵害等電話諮詢外,也針對後續有服務需求的女性提供轉介服務,使其能在專業工作者的陪伴下解決困難。除此之外民國九十七年啟,衛政、戶政及教育體系也一起加入全國未成年懷孕服務方案中,各體系透過填寫全國未成年懷孕專線申請單,使未婚懷孕者能夠盡快進入在地的社會福利體系中,使未婚懷孕的女性能盡快得到適切的服務,因此對於未婚懷孕有任何需求及幫助者可直接撥打0800-257085的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參考資料
台北市女子權益促進會(2008)。【出養】法律篇。民國99年3月2日取自:http://teenage.pixnet.net/blog/post/17103528。
邱淑美(2006)。未成年未婚懷孕需求及其社會福利差異之初探。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碩士論文。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 http://www.goh.org.tw/mai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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