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變遷,家庭、社會結構逐漸呈現多元的狀態,有許多家庭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而造成單親家庭,如離婚或分居、配偶死亡、配偶遺棄、配偶工作居住兩地、外遇、未婚懷孕等情況。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將單親家庭定義為:『單親家庭是一個成年人與一個以上的依賴兒童(不論其為親生或領養的關係)所組成的家庭為單位』,而我國對單親家庭的定義則為:『一住戶中有父或母因離婚、分居、喪偶或未婚,和其18歲以下未婚子女同住者為之』(林麗芬,2004)。
一、經濟需求
有許多的單親媽媽與單親爸爸,在生活上面臨到最主要的需求大多已經濟方面的需求為主,雖然政府針對單親家庭提供了許多經濟方面的補助,不過各種補助項目都有其資格及條件的限制,對於不了解其各項經濟補助資格限制者而言,會造成因為不了解其流程,而導致申請失敗的可能發生,而針對單親且有經濟需求的家庭而言,筆者認為就目前政府所提供的各式補助項目中最適合且最容易能夠申請到的經濟補助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以下將就「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中的各項經濟補助的申請資格及條件,做較詳細的說明,另外除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外,也將會提供其他相關的各項經濟補助做說明,提供給有需要的單親父母,使其能了解申請哪一項經濟補助最能幫助到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的前身為「特殊境遇婦女扶助項目」,也就是說其原本所補助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女性,不過隨著社會變遷,弱勢家庭增加,促使立法院已於去年的1月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原扶助對象由女性擴及男性,並於去年的3月1日公布施行,提供扶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等項目(謝佳珍,2010)。因此,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單親家庭皆可提出相關補助的申請(台北縣社會福利網,2010):年滿六十五歲以下的家庭,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的2.5倍(若最低生活費為9829元,就表示如果每人每月的家庭總收入*2.5未超過24573元(9829*2.5)就代表達到標準),且其不動產(房屋評定價值、土地公告現值)合併不超過650萬元且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家庭可提出申請,另外欲申請此項補助的另一個前提為家庭並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者才可以提出申請。
(一)生活補助
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補助項目中,對於單親家庭生活較有幫助的補助為「緊急生活扶助」與「子女生活津貼」兩者,緊急生活扶助的性質,可說一種屬於短期性的急難救助金(補助期間為三個月,每人限請領一次),此項補助的申請也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則是針對符合特境資格且扶養有未滿15歲之子女者可申請,補助金額為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基本工資的十分之一(98年為17280/10=1,728元)。
除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可申請相關生活補助外,單親父母也可以選擇申請「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補助的對象為家中有未滿18歲之子女即可申請,不過此項補助的申請資格較「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來的嚴格,其申請資格為:.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若最低生活費為9829元,就表示如果每人每月的家庭總收入*1.5未超過14744元(9829*1.5)就代表達到標準)。全家人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新臺幣十五萬元、全家人口不動產(含土地、房屋等)總值低於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者可提出申請,其補助金額為每年每月3000元整,補助時間大致以六個月為原則。期滿之後如認為有延長必要,最多可補助至十二個月。
(二)教育補助
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補助項目中,對於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較有幫助的補助為「兒童扥育津貼」、與「子女教育補助」等,兒童托育津貼的補助對象為符合特境資格且家中扶養有未滿六歲的子女就讀各縣市立案的「私立」托教機構的家庭可提出申請,其補助為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除此之外也可申請優先進入公立托較機構的資格,要申請此想補助的父母需注意,兒童托育津貼的申請應於兒童實際就托機構後六個月內提出;子女教育補助的補助對象則為符合特境資格且家中有25歲以下且就讀公私立學校的子女,可依規定減免30%至60%的學雜費。
除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可申請相關教育補助外,單親父母也可以選擇申請「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扶幼計畫」等補助,不過這幾項補助的審核資格也較特境家庭來的高,中低收入戶幼童托育補助的申請資格為:家中扶養有年滿3足歲至4足歲且實際就讀於已立案公、私立托兒所(含村里托兒所)之幼童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若最低生活費為9829元,就表示如果每人每月的家庭總收入*1.5未超過14744元(9829*1.5)就代表達到標準)。全家人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新臺幣十五萬元、全家人口不動產(含土地、房屋等)總值低於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者可提出申請,其補助金額為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另外此項補助補助的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及9月,家長應特別注意申請的時間,避免因時間超過而無法申請;扶幼計畫全名為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其補助的對象為全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或是家庭年所得60萬元以下且扶養滿五足歲就讀於合法立案公立幼托園所及私立合作園所的幼兒,其補助金額會因申請的身分及就讀的托兒園所不同而有不同的補助金額。
(三)醫療補助
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補助項目中,對於單親家庭子女醫療費用較有幫助的補助為「傷病醫療補助」,其主要是針對申請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參加全民健保,其醫療費再3個月內超過5萬元者,,無力負擔且未獲得其他補助或保險給付者,最高可補助70%的醫療費用,此項補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欲申請此項補助的家庭,需注意申請應於傷病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才能生效。而針對未滿六歲已參加全民健保且無力自行負擔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者,單親爸媽則可依「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提出醫療費用的申請,此項補助隨時都可以提出申請,補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
除了上述的醫療補助外,針對家中18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若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若最低生活費為9829元,就表示如果每人每月的家庭總收入*1.5未超過14744元(9829*1.5)就代表達到標準)。全家人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新臺幣十五萬元、全家人口不動產(含土地、房屋等)總值低於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者即可申請「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另外針對吳麗繳納健保費的民眾,健保局也提供民眾分期繳納欠費及抒困基金貸款等方式,有需要的民眾也可項健保局各地分局提出申請。
(四)低收入戶申請
上述所說明的各項補助,大多屬於短期性3-6個月的經濟補助,若以較長期的經濟補助來說,家長可以選擇申請低收入的資格,不過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標準相對來說更為嚴格也較難申請,因此如果符合申請條件的單親爸媽,建議可以選擇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政課申請此項補助項目,幫助家庭的經濟,若要申請低收入戶,那麼其需要符合的資格為:家庭總收入分配給全家人口之後,平均每人每月需低於最低生活費(以98年台北縣為例:10,792元),而動產(存款加投資)及不動產(土地及房屋)的標準則為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7萬5千元,不動產則不可超過260萬元者可以提出低收入戶的申請。若符合申請資格,那麼政府會根據不同家庭所符合的資格,給予不同的補助款項,若以生活費補助為例:符合第一款低收入戶的家庭: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符合第二款低收入戶的家庭: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另外針對戶內的兒童每人每月發給補助(以97年為例補助金額為1,800元)。符合第三款低收入戶的家庭:戶內兒童每人每月發給補助(以97年為例補助金額為1,800元)。
(五)各項補助申請須知
上述各項補助都會有需要準備的資料,雖然需要準備的資料有時會因申請項目不同而有所不同,不過有幾項資料是不管申請哪種補助都會需要用到的,第一個需要準備的就是家長欲申請補助項目的申請書(如:緊急生活扶助申請表),接著所需準備的資料為用來證明家庭總人口及總收入的戶籍謄本以及至稅捐處申請全家人口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上述這幾項是各項補助中都會要求檢附的項目,至於其他所需資料就會依照申請項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如果申請的補助項目是針對醫療的部分,可能就會需要附上醫院診斷書、健保卡影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等資料,基本上各項補助的申請表都會註明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所以不需要太過擔心不知道要準備哪些資料的問題。
單親家長再申請政府所提供的各項補助時,可能會不知到該至何處申請,一般而言只要是政府所提供的各項福利政策,家長皆可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即可,各單位就會有專人提供後續的服務,可以不用太過擔心,不過家長再申請各項補助時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幾乎所有的政府補助,都會要求申請人需要是在「戶籍所在地」才可提出申請,也就是說家長的戶籍所在地若是在台北縣,那麼家長就必需向台北縣政府提出申請,而不能至台中縣政府提出申請,另外除了需要再戶籍地提出申請之外,各縣市政府也有可能會要求申請人必須確實居住在戶籍地超過某段時間才得以申請該縣市的補助款項,這也是家長經常會忽略的部分,應特別注意該條款是否有這項規定。
針對戶籍人口數的部分,有些家長可能會認為家人若沒有居住在一起,就不會列入家庭人口數的計算單位中,不過家長須注意的部分為:政府計算戶籍人口數的方式,並不是已家庭人口是否居住在一起來計算,而是已登記在同一戶籍內的人口數做為家庭總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有許多家庭的狀況為孩子與家長的戶籍並沒有在同一戶之內,這種情況可能會造成,家長無法幫孩子申請相關的經濟補助,因此家長再申請各項補助之前,應特別注意這點,應盡快將孩子的戶籍遷成與您同一戶籍,才不會導致因為戶籍不同而無法申請補助的情況發生。
雖然政府針對不同的需求,提供了相當多的補助項目,不過這並不代表家長可以將所有符合資格的補助,全部都做申請的動作,政府通常會規定,民眾在申請同一性質的補助,同一時間只能夠申請一項,避免資源重複及浪費的情況發生,因此建議家長再申請各項補助時,能針對家庭的情況選擇對家庭而言最優渥的補助項目做申請的動作。
二、其他福利需求
單親家庭除了經濟需求之外,還可能伴隨著孩子教育以及情緒等問題,針對單親家庭其他可能產生的問題,政府以及民間單位都提供了相當多元的服務,如:不定時的辦理單親家長支持性及成長性團體、單親子女課業輔導、家長支持團體、成長團體、親職教育、親子聯誼、知性成長講座、單親兒童少年外展及家庭訪視服務、心理輔導及治療、離婚案件之未成年子女及其家長商談服務、子女寒暑假生活輔導營隊等等的服務,提供單親父母及子女支持及協助。有需要的家長可至各縣市的單親家庭服務中心尋求協助。
參考資料:
林麗芬(2004)。單親家庭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相關探討。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謝佳珍(2010)。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單親爸爸莫忘權益。中央社。民國99年3月15日取自:http://magazines.sina.com.tw/article/20100102/2629906.html。
台北縣社會福利網。http://www.ewell.tpc.gov.tw/index-1.cfm。
台中市向晴家庭福利服務中心。http://single.childre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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