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障礙者家長需求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造成視覺器官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份或全部之障礙,經視力矯正後其優眼視力在0.3以下,或是也在20度以內者,均稱為視覺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2002)。視覺障礙者並非眼睛完全看不見,視障者會因視力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特性。目前在教育上主要將視覺障礙者分為「盲」與「弱視」兩類,主要分別在於:全盲者只能感受到物品移動和形影,須依靠點字機為主要學習工具。弱視者則可透過視覺去學習,但在閱讀時需藉助輔具(放大鏡)才能進行閱讀,在行動及各方面性則會因弱視者本身的視力狀況而有其差異性(愛盲基金會,2009)。

一、視覺障礙者就醫相關資訊

對幼兒而言,眼睛是ㄧ重要的學習器官,更是與外界溝通的主要橋樑,而視力發展最重要的階段為出生至三歲間,三歲至五歲則為視力發育的成熟期,因此在孩子視力發育期間若能及早發現視力障礙及早進行治療,則能有效減少孩子視力受阻的情形。家長可在日常生活中透過以下幾點觀察,孩子的視力是否出現問題(李幸齡,2009):

  1. 孩子眼睛外觀異常,眼皮下垂,眼球震顫或是限搖擺不定。
  2. 孩子的眼位不正,如:鬥雞眼(內斜視)及脫窗(外斜視),眼睛常偏斜。
  3. 孩子經常歪頭斜頸或側頭看東西。
  4. 孩子經常瞇眼睛看東西。
  5. 孩子對於物體經常無法抓不準距離感(如抓不到玩具或走路經常跌倒)。
  6. 孩子眼睛容易疲勞,常揉眼睛。
  7. 孩子表現出畏光,流淚或長期眼紅。
  8. 孩子自己說"看不清楚"。
  9. 孩子看東西時的距離太近。

教育部大專院校視覺障礙學生學習輔具中心(2006)也提供下列四種方法,提供家長在家庭中為孩子做初步的篩檢:

  1. 單眼遮蓋試驗法:主要用於辨別孩子單眼的視力情況。當孩子被遮蓋的眼睛視力弱視或失明時,孩子並不會出現反抗的行為,若孩子的視力沒有問題,則孩子會出現反抗的動作,家長可以重複試個幾次,以便判斷。
  2. 光覺反應:孩子出生時對於光就會有所反應,強光會引起孩子閉目、皺眉等反應,因此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對於強光並沒有反應,則孩子的視覺功能可能出現問題。
  3. 注視反應和追隨運動:一般來說,孩子在出生兩個月後,就能在一定範圍內隨著物體移動,三個月大時,孩子的頭會隨著眼睛跟著物體移動,若在上述期間內,孩子沒有出現本來的反射動作,則可能表示孩子的視力出現問題。
  4. 瞬目反應:主要是在說明,孩子出生兩個月後,當一物體接近眼睛時,孩子會反射性的眨眼,是ㄧ種保護孩子眼角膜受傷的反射性動作,如果孩子會出現瞬目反應則表示孩子的視力可能出現問題。

家長若發現孩子有以上的情形,應盡快讓孩子至專業的眼科門診,接受詳細的視力檢查。如果幼兒沒有出現視力不良的症狀,家長也應於孩子三、四歲的時候,帶孩子到眼科檢查視力,因為有時候孩子雖然外觀、舉止完全正常,卻可能隱藏嚴重的視力障礙如(小角度之斜視、雙眼不等視等等),透過簡單的視力檢查,將視力不良的孩子篩 檢出來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目的。

目前各醫院眼科部門,所提供的服務大多只是醫學上的鑑定,告知家長孩子視力的現況、病因、治療等等,但對於之後的工作並沒有提供一套完善的治療於教育計畫,就民間機構而言,愛盲基金會目前有提供視障兒童早期療育資源諮詢介紹轉介服務及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等,建議有需要的家長可上至愛盲基金會網站查詢或直接撥打愛盲基金會各地區的電話諮詢。(北區-愛盲基金會:(02)2361-6663;台中服務處:(04)2232-6555;員林服務處(04)8365-563;台南辦公室:(06)208-1099;高雄辦公室:(07)235-1198)

二、視障者輔具相關資訊

目前提供給視障者使用的輔具,可分為觸覺輔具、聽覺輔具及視覺輔具三大類,觸覺輔具主要適用於重度弱視或是全盲者身上,用以取代或彌補視覺上的缺陷(如白杖、點字板等);聽覺輔具則適用於所有視障者身上,可用來取代視覺或是減輕視覺的負擔(如有聲書籍、語音手錶等);視覺輔具則適用於弱視者,用來彌補視覺的缺陷或提高殘存視力的效能(如擴視機、閱讀遮蔽器等)。

視障者輔助工具大多應用於生活、就學及就業上,因此視障者的輔助工具有非常多不同的種類且複雜,對於家長而言,如何選擇適合孩子的輔具成為一大困擾,建議家長可參考以下幾點原則:

  1. 選擇功能良好、穩定且最能滿足孩子需求的輔具。
  2. 選擇學習容易且使用方便的輔具。
  3. 選擇容易攜帶或收藏的輔具。
  4. 選擇孩子使用起來感到最舒適的輔具,降低長時間使用的疲倦。

家長除了可以參考以上幾點基本原則外,中華民過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則建議家長可在決定輔助工具前,帶領孩子進行「功能視覺評估」與「輔具評估」讓孩子在專業人員的鑑定評估下,找到最適合孩子個人的輔助工具。功能視覺評估最主要的目的在於可先將不適用孩子的輔具過濾掉,之後在針對適用範圍內的輔具進行評量和試用,找到對孩子而言最適用的工具。有需要的家長可至中華民過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輔具資源入口網查詢,網站內對於視障者輔具的介紹、輔具廠商、輔具補助、輔助維修等等訊息都有詳盡的介紹。

目前國內已推行多年的定向行動對於視障者而言是ㄧ必要且需求性高的協助,定向行動教學主要目的在於讓視障者單獨在安全且有效率的方式下,透過指導感官知覺(如聽覺、觸覺、嗅覺等)、通用易辨識的法則(如馬路的邊緣探測、過馬路的判斷等)讓視障者順利移動到另一個地方。有需要的家長可至各縣市社會局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大專院校資源教室、台北市視障家長協會等處詢問更多相關定向行動的訊息。

三、視障者就學相關資訊

視障者入學前,家長可在每年三月份左右,替孩子申請視覺障礙的鑑定,前往指定醫院檢查視力,由醫師開立診斷書及視覺功能醫師診斷評估表,送至鑑定安置小組審查。鑑定的目的除了身分的認定之外,最主要的功用在於透過基本能力、專業評量及特殊需求方面的評估,了解孩子本身的視覺功能及其他方面的能力為何。孩子完成相關醫療鑑定,家長將彙整好的資料送至鑑輔會完成相關的評估後,家長及可帶孩子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手續,詳細內容家長可參考台北市的鑑定安置流程

鑑輔會針對特殊兒童的安置原則為,輕度障礙生以就讀普通學校一般班為主、中度障礙生則安置於一般學校的資源班或融合班就讀、重度視障生則需就讀特殊學校(如啟明學校),台灣目前專為視障者設立的公私立的啟明學校有,台北市立啟明學校國立台中啟明學校、私立台中惠明學校共三所,目前台北市及台中兩所啟明學校所招收的對象主要涵蓋學前、國小、國中及高職等四個階段,而台中惠明學校則以國小及國中的視障生為主。

當孩子國中畢業後,若想要繼續升學,只要孩子國中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年齡在18足歲以下(若孩子為應屆畢業生則不受年齡限制)即可參加一般之高中升學考試或參加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進行升學,由安置委員會依報名學生之該學年度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成績高低、志願順序、居住遠近、適應狀況、障礙程度、學校資源等項綜合研判,予以分發。有關身障者十二年就學安置相關訊息,家長可至特殊教育網路中心查詢。目前各縣市政府依據教育部「各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重點工作會議」的決議,皆成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目前多設於國民中小學內,全台各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主要的服務項目為:

  1. 特殊教育法規及行政。
  2. 特殊兒童轉介、鑑定及就學輔導。
  3. 特殊兒童家長親職教育。
  4. 特殊教育教學資源的交換與提供。
  5. 殘障福利、醫療相關的資源。
  6. 其他特殊教育的相關問題諮詢

另台北市教育局及國立台灣適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於民國74年共同合辦了特殊教育諮詢服務專線,主要用來協助家長解決對於孩子在教育安置、就學等相關問題,隨後教育部更進ㄧ步指定各個師範院校特殊教育中心設立特殊教育諮詢專線,提供相關的特教服務,家長對於孩子教育上的相關問題,皆可自行撥打諮詢電話詢問。

四、視障者相關就業資訊

民國97年11月,司法院大法官將身相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一項規定「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此條文的宣告為違憲,此一宣告,對於視障者就業而言,造成相當大的衝擊,過去保障視障者就業的按摩,已不再有保障的效果(藍介洲,2009)。然後在所有身心障礙類別中,視障者的就業率是屬於較低的,在就業上的問題也可能是困難度很高的ㄧ類。雖然如此,但視障者只是因為視覺的困難,無法完成一件事,但並不影響視障者本身的能力,因此,若能透過職務在設計的方式,相信能有效幫助視障者在工作中更得心應手。

視障者「職務再設計」的服務內容主要是針對視障者改善工作環境、改善工作機具、改善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內容等,視障者可洽詢該地區最近的職業訓練中心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桃竹苗區就業服務站中心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高雄市就業服務中心)。另外下列各單位皆提供了視障者就業的相關服務,家長可至各單位做更深入的了解:

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022599-4236分機84

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022989-9568分機51

伊甸福利基金會:(022788-2656

愛盲文教基金會:(022361-6663

雙連視障關懷金會

另勞委會也已於98年訂定「新視界就業計畫」,協助視障者就業;並由職訓局邀集各縣市政府及全國性視障團體,就「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修正草案內容進行研商,以利新的協助措施能於民國99年順利實行。(鍾羅仁,2009)

 

五、視障者相關安養資訊

當視障者在生活上無法自理或生活陷入困境時,經常會使視障者與照顧者身心俱疲,台灣目前並沒有太多專為視障者服務的安養機構,較多的安置就養機構都屬於綜合性的安養機構,就視障者而言,其所屬的障別就所有身障類別來說是屬於較為特殊的ㄧ環,因此經常在照顧上會因設備或人員照顧能力不足而產生許多問題,也是政府需要重視的部份。對於視障者安置就養的問題,家長可至相關視障團體詢問(中華視障安養福利協會02-25952872)

高雄市政府鑑於國內尚無視障者全日廿四小時照顧之服務機構,因此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霐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公設民營機構,成立全國首座專為照顧視障者及多重障礙者所提供全日型住宿安養照顧機構「高雄市和愛視障家園」((07)699-6982),有需要的家長可自行詢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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